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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开展“首巡”示范庭审
2024-10-24 09:11:3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导读:10月18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巡回审判庭”内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庭审,上海金融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与船舶公司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纠纷案件。

  10月18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巡回审判庭”内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庭审,上海金融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与船舶公司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纠纷案件。

 

  “现在开庭!”10月18日上午,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上海金融法院二审“首巡”拉开了帷幕。

 

  北外滩街道社区巡回审判庭是全市首个社区“巡回审判庭”,毗邻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上海金融法院选择涉船舶公司员工保险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颇有深意。

 

  该案中,某船舶公司为包含冒某在内的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后冒某在船泵舱内工作时受伤,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冒某与船舶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以及对工伤事故的真实性均提出异议,故拒绝赔偿。冒某因此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一审法院认定船舶公司与冒某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案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应依约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投保人与冒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有保险利益还是个疑问。即使冒某在事故发生时是员工,也不能说明合同就一定有效。”

 

  “我方提供了与船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方可当庭提供船舶公司为我方缴纳社保的证据,通过手机App登录就可以查询。”

 

  庭审现场,双方各自陈述案情。

 

  合议庭明确归纳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进行充分辩论,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宣布休庭,立即进行评议。最终当庭宣判,二审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北外滩街道属地人民监督员、保险公司代表、相关中小企业代表、人民调解员、居委代表等旁听本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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