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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方面意见
2024-06-30 20:46:48       来源:民主与法治网

导读:近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工作座谈会精神。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工作座谈会精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总工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省中小企业协会等14家省级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文件”),全面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文件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公正、协调联动原则,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及时调处、实质化解。要充分发挥省级相关部门在各领域纠纷解决中的指导、协调作用,以及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用好用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全面建立起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让调解在各领域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作用。

  

  文件重点要求用好在线调解平台,畅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该文件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特邀调解、在线分流案件、在线诉调对接、委托委派案件、在线音视频调解等相关工作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文件要求,省级合作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同本级法院建立协调机制,指导所属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入驻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等诉调对接工作,将各领域分散在省、市(州)、县(区、县级市)、乡(镇、街道)各个层级的调解资源进行最大程度集约,集成在调解平台上,实现“一次对接、全省覆盖”,做到“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一体化解纷”,“总对总”机制全省全覆盖,确保100%实质化运行。

  

  文件对加强培训指导、经费保障、监督管理、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保障作了详细规定。文件明确,建立由四川高院及各省级合作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广应用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四川高院牵头建立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定期形成调解工作质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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