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检拍案|代拍房屋能便宜?老人400余万元购房款落入中介腰包 2023-03-15 15:06:58 来源:正义网
上海3月15日电(记者何慧敏 通讯员姚安珂)近年来不少购房者为了追求性价比更高的房源,选择委托中介代拍和购买低价房。这事儿究竟是“福利”还是“套路”?近日,上海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某谎称自己拥有本市某商品房的处置权,声称可以替客户代拍房产,私自要求公司业务员周某等人对接客户,最终骗取客户严老先生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赵某提起公诉。
代拍房屋能便宜?老人入套
2016年,年逾花甲的严老先生为了让孙女就近入学,想购买一套学区房。他从业务员周某口中得知,其所任职公司的老板赵某有本市几套商品房的拍卖资格,公司可以代客户以便宜的价格拿到心仪房产。
严老先生与周某相识多年,曾通过周某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周某换新工作后,他还投资了周某现任公司的理财产品。严老先生对周某十分信任。
在得知周某所在公司能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为其拍得一套性价比高的房屋后,严老先生心动了。为保险起见,严老先生先去房产交易中心核查了产权人身份,确认了产权人信息与周某告知的一致,又去现场看到了闲置的房屋以及其他看房的客户后,严老先生便对房屋拍卖一事深信不疑,也就没有进一步核实委托拍卖书等材料。
卖掉老房,新房却没着落
为购买新房,严老先生于2017年卖掉了自己居住的房屋,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房合同》后,将200余万元购房款打进了赵某控制的公司账户。三个月后,第一次约定期限已到,公司负责人赵某却没有履行代拍承诺。严老先生赶忙找到周某询问。为了安抚严老先生的情绪,老板赵某和严老先生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延期协议》,并许诺严老先生以年化8%的利息作为回报。几个月后,严老先生又向赵某公司转账200余万元。至此,赵某收到了严老先生总计400余万元购房款。
2017年10月开始,赵某租了一套房子供严老先生居住,并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解决了“住房”这一燃眉之急,严老先生对赵某更加深信不疑。在此期间,赵某不断以“快了”“马上下来了”“不要担心”等借口来拖延履行合同,直到赵某因另一起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严老先生都没有买到那套所谓的“房子”。
检察官抽丝剥茧,识破嫌疑人谎言
在检察官提审赵某的过程中,赵某始终为自己辩解,称自己做的是“合法生意”,有关房屋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从未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对外寻找客户,严老先生的房款也都在收到后打给了周某,赵某坚称自己没有非法占有。
事实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通过梳理全案证据,核实相关证人证词,检察官抽丝剥茧,逐个击破嫌疑人谎言。
产权方向检察官出具的回函显示,该产权方从未与赵某有过任何接洽,也无任何资金往来,对于赵某的行为产权方完全不知情,房源信息不实。
经公司多位业务员证实,赵某在培训员工时表示,公司即将买下几十套产权房,要求员工积极寻找购房客户。
通过对比相关银行交易流水,从大量的交易数据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赵某所称“两笔房款都打给了周某”的陈述是完全是站不住脚的。银行流水显示两笔钱款在打入公司账户后立刻就被转入了该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再转入了赵某母亲的个人银行账户,被赵某挪作他用。
检察官认为,赵某虚构合同事实,自行对房产进行定价,且明知自身毫无履约能力和履约可能性,却不断收取被害人房款,数次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检说法: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购房热潮上涨,不少房产中介谎称能代拍、走后门拿到购房名额、调整购房顺序等借口实施诈骗,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尤其是部分老年人购房时容易被“走后门”“优惠力度”等说辞吸引,掉入诈骗圈套,被不法分子掏空养老钱。
检察官提醒,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务必要认真浏览合同条款,谨慎核实公司资质,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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