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调研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先进典型 > 正文

帮空壳公司“办税”“领发票”,多人犯诈骗罪获刑
2023-03-14 20:01:50       来源:正义网

导读:明知领取的发票可能用于犯罪活动,还帮助他人大量冒领,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分别对犯罪嫌疑人陆某、王某、高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正义网上海3月14日电(通讯员顾家奇)明知领取的发票可能用于犯罪活动,还帮助他人大量冒领,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分别对犯罪嫌疑人陆某、王某、高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2年2月,警方敲开了陆某家的大门,在其家中查获了海量的空白发票,以及多枚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和他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案后,陆某交代,查获的发票都是自己从事所谓“兼职”,根据上家要求领取的,家中的公章等物品也是为帮助上家进行公司注册、变更和领取发票所准备。

  事实上,陆某知道自己为上家领取的发票可能会被用于犯罪活动,也知道办理注册、变更的公司并没有开展正常业务,是所谓的“空壳公司”。但是,陆某每次领取发票,上家都会给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每次注册、变更公司,还能额外拿到3000元到1万元,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陆某选择了铤而走险。为了规避风险,还将部分领取发票的工作进行“外包”,通过聊天群发布兼职信息、发展下线。

  2021年12月,社会人员王某通过微信联系上了陆某,在对方的指使下,王某摇身一变,成了某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拿着企业相关材料,和企业的前法定代表人共同办理了企业法人变更手续。完成变更当天,王某就按照陆某的要求,办理了新的“税盘”,并领取了2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后拿到了2500元的报酬。同样被发展为下线的还有高某,高某也多次根据陆某要求注册、变更公司,并冒领发票。

  此外,王某和高某还被要求在网上寻找正在出售的公司,在确认公司情况和出售价格后,向陆某汇报。经陆某同意并收购后,再由两人出面办理变更手续、申领发票。每次申领发票,两人都可以拿到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好处费。

  经查,直至案发,陆某自行领取或指使他人领取的发票共计3万余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万余份,普通发票 2万余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50 份。其中,王某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份,普通发票1万余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0 份;高某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余份,普通发票1万余份。

  近日,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分别对犯罪嫌疑人陆某、王某、高某提起公诉,同时对涉案上家进行追诉。静安区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