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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不该收的整改保证金
2024-03-19 09:03:4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导读:“和你们反映问题后,‘整改保证金’很快就退还了,这半年多,也没有出现执法人员影响生产的情况。”

  “和你们反映问题后,‘整改保证金’很快就退还了,这半年多,也没有出现执法人员影响生产的情况。”近日,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邹平市青阳镇一名养殖户道出了心声。

  此前,“整改保证金”何时能退还,是困扰当地3名养殖户两年多的问题。

  去年6月,因核查其他问题线索,邹平市纪检监察干部向群众询问起了基层干部作风情况。“作风很好,不存在吃拿卡要,这几年唯一交过的钱,就在2021年,因为违法占地交了1万块钱的‘整改保证金’。”青阳镇一名养殖户回答。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整改保证金”是什么,是否合规。在后续的了解中,事情原委逐渐浮出水面。

  青阳镇是邹平市个体经济比较活跃的区域,除了开办企业,不少群众通过养殖畜禽增加收入。随着效益不断提高,2020年左右,不少养殖户开始扩大规模,但由于其中3名养殖户对政策法规不了解,在扩建养殖场地时出现了违法占地的问题。

  2021年,邹平市有关责任部门和镇政府联合执法,对该问题进行处置。为了督促及时整改,镇政府违规向每户收取了1万元的“整改保证金”,约定整改完成后再退还。后来,养殖户整改到位了,但由于镇政府人员调整,交接工作出现失误,一直没人负责此项工作。而养殖户认为自己违法占地在前,理亏。镇政府不主动退,他们也不好去问,这一等就过去了两年多。

  核查结束后,市纪委监委责令镇政府立即退还“整改保证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司法监督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筛查,抽取查看了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11个行政执法单位卷宗388卷,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自由裁量权较大等5个方面17类问题,并逐一反馈,向5个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列出执法工作负面清单,明确“执法不规范,不遵守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权限”“检查频次过多,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4方面30项具体问题,划出行政执法工作红线,“小切口”精准监督、靶向纠治。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累计查处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76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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