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丨干部廉政档案助力精准监督 2024-02-28 14:44:3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高标准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充实完善,对干部廉洁情况精准“画像”,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图为近日,该市同安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查阅某单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杨怡曼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
作为动态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重要载体,廉政档案在信访举报筛选、问题线索研判、推进政治监督等方面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成为研判政治生态、精准有力监督办案的重要保障。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内法规不断规范对廉政档案的建设管理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其作为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加强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先后出台多项党内法规,对廉政档案建设、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廉政档案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即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
2021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提出,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就包括“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中央纪委近年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廉政档案的建立、维护、查阅、流转、主要内容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定。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高标准建设、动态化管理、精准化运用,廉政档案为抓监督、转作风、肃纪律、反腐败提供了重要支撑。
坚持高标准建设,优化整合信息,提升日常监督效能
2023年,重庆市纪委监委出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办法,结合日常开展政治生态谈话掌握的情况,建立“一人一档、一地一表、一域一册”,并动态更新,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打好基础。
重庆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介绍,“一人一档”是对联系区县市管干部全覆盖建立廉政档案,尤其是对新提任、新调整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建立完善,对有新问题线索的及时动态更新,对被巡视、审计的及时补充调整。“一地一表”收录了每个区县在职市管干部基础信息、德才表现、问题线索办理、受处分处理等重要内容,系统掌握“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情况。“一域一册”是将联系区县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材料、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内容归集成册,便于掌握联系区县整体情况。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加强统筹谋划,通过优化整合信息、运用信息化等方式,做实做细廉政档案规范化建设。
河北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和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制度规定,从廉政档案主要内容、部门职责、档案收集、查阅程序、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制发《河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廉政档案工作提供依据。青海省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省管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和廉政档案工作的通知》《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廉政档案建档原则、涵盖内容、归档程序、管理机制、运用范围等事项。
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档案管理水平不同、内容标准不一的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统筹指导,向各市、县(区)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印发廉政档案模板和填写说明,采取个人填写、统一汇总、批量导入的方式,完成电子信息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全面启用,共录入10万余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廉政档案信息。
着眼强化廉政档案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海南出台《海南省纪委监委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海南省纪委监委廉政档案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各级干部廉政档案采用统一管理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存储服务器,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类建设、分层录入、分级管理。为解决廉政档案人工录入信息量大、信息录入不准确、材料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海南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电子廉政档案系统,整合分散于多个部门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通过系统智能识别、提取、填充基础数据,批量导入干部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同时,结合监督工作需要,完善分析研判模块,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个人廉政信息,通过对干部个人、单位和区域统计研判,绘制个人画像和单位画像,为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研判提供信息支撑。
为破解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难题,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全州选取16个乡镇作为试点,率先为村(社区)“一肩挑”干部建档,档案中收录干部履历、婚姻状况、不动产、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等基本内容,以及信访件处理、问题线索处置、党纪处分、行政处罚等情况,形成廉情动态“风向标”,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促进基层治理。
坚持动态化管理,强化贯通协同,确保廉政档案内容充实、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日前,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组织街道所有党员干部及非党员事业编制公职人员填写电子廉政档案。
“过去,我们对非科级干部公职人员能够提前掌握的情况少之又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度和成效。此次的廉政档案完善工作恰好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管理‘空缺’。”襄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区完成廉政档案填写700余份。
内容是否充实、信息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决定着廉政档案的实际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充实完善。
为确保档案材料及时流转更新,海南省明确在干部任用调整等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档案内容,每月底更新监督执纪执法信息,每年初更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信息和职务信息,每年底全面更新数据。建档对象职务调整、工作单位变动或者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联系的市县(单位)发生变化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移交电子档案,系统设置提示信息,提醒承办部门及时接收新增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做到“档随人走,限时移交,及时接收”。
青海省建立电子廉政档案,按照定期集中归档和平时不定期归档两种形式,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廉政档案材料,定期集中归档在每年3月至6月完成。领导干部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属于本单位建档对象的,建档单位(部门)及时将其廉政档案移交相关单位(部门),档案移交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对新增建档对象,及时建档、审核、完善。
云南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定期更新省管干部简历、职务任免、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在新收到监督对象问题线索时,该省纪委监委调阅排查该监督对象以往历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将处置意见在线下台账与线上系统中更新,确保监督对象问题线索处置信息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此外,对收到巡视移交的专项报告、审计机关移交的审计报告等信息,移送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处置或者作为情况掌握,视情纳入廉政档案。
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基础,河北、辽宁等省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干部变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完善、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使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既确保有效信息能够全部纳进来,还要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被无效信息冲淡“主题”。辽宁省在廉政档案包含干部个人信息、问题线索、处分处理、个人有关事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述职述廉等七类档案内容的基础上,专门设计了企业、高校等个性化档案,纳入企业效益评价、师德师风评价等个性指标。一些地方在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地方(单位)整体廉政档案,既有具体人具体事的具象表现,又从历史维度、实践维度、发展维度、创新维度等方面进行深度解析,进而把个体和整体联系起来,更加精准研判把握政治生态。
坚持精准化运用,把“死”数据变成“活”情况,拓展廉政档案工作成效
“该企业纪委书记日常监督有抓手、有举措,但存在对‘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监督不到位情况,多名干部受到处分,建议予以扣除3分,综合评价得分63.95分。”
“该企业纪检监察室主任业务能力突出,查办问题线索23件,综合评价得分78.73分。”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市属25家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评优评先情况、国企党委评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评价等10个方面为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并根据最终得分形成“雷达图”,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去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着眼于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聚焦市属国有企业监督体量大、同级监督难、企业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在市属国有企业中推行廉政档案,有效解决对国企班子成员财产情况掌握不够、国企中层干部财产信息采集存在盲区等问题。
廉政档案围绕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收入及财产情况、受处分及责任追究情况、廉政谈话情况等9个方面展开,精准勾勒领导干部廉洁“画像”,全方位、多角度掌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118份。
随着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化,廉政档案在信访举报筛选、问题线索研判、推进政治监督等方面愈来愈发挥重要作用,正逐步转变为监督检查部门主动抓、靠前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切实提高“用”的质效,辽宁省充分利用廉政档案系统,全方位评价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利用智能汇集问题线索的优势,线上线下筛选对比,为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提供基础。
吉林省吉林市纪委监委围绕廉政档案中涉及的任职情况、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等信息,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画像”。同时,结合个人廉政档案,加强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研判,查找普遍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运用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30人次,用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研判132次,对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政治生态研判190次。
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重点关注干部提拔晋升、退休调离和干部配偶及子女出国、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寻找廉洁风险点,开展预防式提醒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纠正、批评教育。同时,在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时,通过廉政档案查看以往线索处置情况。此外,还借助廉政档案为组织识别使用干部、作出决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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