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方公布3起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典型案例 2024-03-23 10:33:13 来源:新华网
记者22日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昆仑”“清风”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2023年以来,共侦破危害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收缴救助野生动物1000余头(只、条),收缴处置野生动物制品500余件。同日,天津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3起相关典型案例。
侦破曹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23年7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人购买玳瑁、砗磲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原材料加工后对外出售。经工作,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曹某某(男,48岁)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5名,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目前,曹某某等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侦破华某非法狩猎案。2023年9月,公安机关巡查发现,天津西青区一空旷区域有人架设捕鸟网并使用诱鸟器诱捕野生鸟类。经工作,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华某抓获,现场解救14只被困网中的候鸟。经查,华某(男,67岁)在候鸟迁徙季,以架网的方式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红喉歌鸲(俗称红点颏)21只,其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9只。目前,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侦破李某非法狩猎案。2023年12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天津静海区有人使用电网猎捕野生动物。经查,嫌疑人李某(男,50岁)在明知使用电网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的情况下,使用自制电网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兔9只。目前,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