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假农用车牌证 男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 2024-07-25 21:23:35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被告人蒋某因出售拖拉机行驶证、牌照给他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初以来,被告人蒋某作为中介,收取桂阳当地农用拖拉机车主的定金及相关资料后,从吕某(已判刑)处为车主办理上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2020年8月吕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后,被告人蒋某又联系了上线白某(另案处理),在明知是虚假证件的情况下,仍然从白某处购买拖拉机行驶证等证件,并销售给宁某、李某、刘某等车主。被告人蒋某被抓获到案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蒋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蒋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社区矫正意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机动车行驶证属于国家机关制作的证件类型。要获得合法的机动车牌照、证件或变更登记的,应当向负责机动车登记管理的行政部门申领或申请变更登记。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如营业照、机动车行驶证之类的,将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向国家机关申报获取,不要轻信花钱买证诱导,不能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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