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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纪委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自查自纠活动
2022-11-04 18:04:49       来源:反腐资讯网

导读:按照中共禹州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火龙镇纪委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党的十九大至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按照中共禹州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火龙镇纪委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党的十九大至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活动。此次自查范围包括十九大至今全镇辖区内市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及各单位自行给予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处分决定及组织处理材料是否及时归入组织人事档案,处分、谈话函询、组织处理材料是否归入本人廉政档案,被谈话函询人员是否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存在违纪问题的是否作出检讨;违纪违法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岗位等级、工资待遇调整、销编等是否执行到位;受处分、组织处理人员在影响期内是否存在违规评先评优、晋档晋级晋职、提拔重用等问题;立案期间、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内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现处分决定和组织处理未执行到位后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等。

镇纪委通过详细查阅案卷、人事和工资档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文件资料,统计出自十九大至今火龙镇辖区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如下: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谈话函询和组织处理13人(其中诫勉谈话8人、约谈5人);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党纪处分31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延长预备期一年1人)、政务处分2人;自行给予处分及组织处理45人(其中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9人、约谈4人)。

下一步,火龙镇纪委将进一步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相关制度,规范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职级、级别、岗位等级、工资待遇调整、评先评优、晋档晋级晋职、提拔重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处理情况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由组织、财政、人事等部门协作落实的执行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聚焦重点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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