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调研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被开除党籍
2023-12-15 17:53:29       来源:湖南省纪委监委

导读: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反腐资讯网讯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纪明身为省管企业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毫无政治规矩,政绩观极度扭曲,长期“靠企吃企”,将组织给予的“舞台”当作谋私的“平台”,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霸道行权、任性用权,与他人串供,签订虚假协议并隐匿赃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独断专行,公然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多次擅自决定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企改革期间,多次违规突击提拔干部,并搞任人唯亲;“隐名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并企图以掩饰手段蒙混过关;恣意妄为,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内外勾连,损公肥私,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

  陈纪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频道精选

Top